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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救助制度

司法救助制度

国家为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 人士提供帮助的制度。

司法救助的对象案件

民事诉讼案件、家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督促案件、临时扣押、临时处分 申请案件等。

司法救助的申请

欲提起诉讼的人以及诉讼进行中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可以向欲提起诉讼的法院、在提起诉讼后可以向保管 诉讼记录的法院申请,外国人、法人也可以申请。

  • ※ 司法救助申请表和财产关系陈述书可以在各级法院信访受理窗口领取或在韩国法院电子 信访中心(http://help.scourt.go.kr)表格汇总栏下载。

可以获得救助的诉讼费用

包含一切为执行诉讼而在诉讼提起前或诉讼进行中支付的 印花税、送达费、律师 报酬、证人等的差旅费、鉴定费等 法律规定的费用。

司法救助的条件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申请人无力支付和并未确定会败诉。

支付诉讼费用的资金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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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支付能力是指若本人和家属支付诉讼费用就难以维持生活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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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是,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况时,视为无支付能力。
①  《国民基本生活保障法》规定的领取人。
②  《单亲家庭支援法》规定的支援对象。
③  《基本养老金法》规定的领取人。
④  《残疾人养老金法》规定的领取人。
⑤  《脱北居民的保护和定居支援相关法律》规定的保护对象。
并未确定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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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张本身无理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主张事实被明确认定是虚伪事实的情况、 确定会败诉的情况等被视为不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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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要提交在诉讼程序中提交的诉状、答辩状或准备资料、各种证据等的复印件。

针对资金能力不足的证明资料

作为财产关系陈述书的证明资料,必须附上以下文件。具体内容请参考 “司法救助 财产关系陈述书” 格式。

    提交资料

  • ① 可以证明家庭关系的身份证或家庭关系证明书、可以证明财产明细的登记簿副 本、汽车登记原簿副本、存款存折复印件、托管余额现状和各种会员证复印件。
  • ② 若存在以下文件,请提交。
    · 法律救助公团的救助决定书复印件。
    · 劳动者和商业从事者:劳动所得代扣税收据或报酬支付明细、国民健康保险费 征收明细、国民养老金履历摘要/加入证明书、所得金额证明书。
    · 公务员:在职证明书或公务员证复印件。
    · 国家报勋对象:证明是国家功臣的文件。
    ·《国家基本生活保障法》规定的基本生活费领取人:基本生活费领取人证明书。
    ·《单亲家庭支援法》规定的支援对象:单亲家庭证明书。
    ·《基本退休金法》规定的领取人:基本退休金领取证明书或显示基本退休金支付 明细的交易银行存折复印件。
    ·《残疾人退休金法》规定的领取人:领取人证明书或显示残疾人退休金支付明细 的交易银行存折复印件。
    ·《脱北居民的保护和定居支援相关法律》规定的保护对象:脱北居民登记确认书。
    - 年少当家的少男少女:家庭关系证明书。
    ·《国民基本生活保障法》规定的潜在贫困者:国民健康保险费征收明细、国民退 休金履历摘要/加入证明书、所得金额证明书、各地方税税目纳税证明书、住宅 租赁合同书。
    · 外国人:护照复印件或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 法人: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营业报告、损益表。

收到了司法救助决定,该如何聘请律师?

向获得律师费用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告知不论聘请哪位律师,由司法救助决定, 若当事人同意,就可以聘请律师。

无法找到负责案件的律师时的律师聘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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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访问地方律师会,将为您介绍负责您案件的律师。与介绍的律师洽谈后,可 以聘请其为代理人。但是,根据洽谈结果,律师也有可能不接受聘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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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通过上述方法聘请律师时,请访问法律救助公团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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