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序介绍
  • 民事
  • 审判
  • 短信通知服务介绍

审判 - 短信通知服务介绍

意义

关于法院所指定的民事实体审理案件的审判日期、受理书面材料等法律程序的进程,给当事人发送短信,令其方便而迅速的查阅有关审理的信息。

应用范围

全国各级法院(支院、市郡法院包括在内)所作的民事实体审理案件。

利用程序

提前缴纳民事实体审理案件送达费的诉讼当事人、代理人有权申请提供短信通知服务。 要利用该服务的人,要在诉状的申请格式框上表示申请利用该服务,或者填写和提交“利用移动电话接受信息的申请书”。

短信发送过程

法院指定审判日期(包括审判日期的变更和取消在内)或受理相关书面材料的话,其信息就输入到总和审判业务系统上。
系统一天发两次短信:上午输入的信息和下午输入的短信分别在中午12:00和晚上19:00发至申请服务的人。

使用费用的结算

短信费为17韩元/一次(包括附加价值税在内),从送达费余额中扣除(送达费不够,就无法发送短信)。

效果

正式文件送达之前,当事人方便查阅法院指定的审判日期、书面材料受理情况等信息。
之前当事人往往因昼间不在家而无法接到审判日期通知等信息,但法院提供短信服务之后,当事人随时随地都能得知相关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