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 出席
原告不出庭
辩论日期只有被告一方出庭(原告不出庭)的话,因被告的陈述态度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首先,被告不做任何陈述的话,审判长就当庭指定下一次辩论日期,到法院指定的那一日,双方都不出庭或又只有被告出庭且无作陈述,那么法院不指定日期,将该案件搁置一旁。如果,法院搁置案件后一月内,原告没有申请指定辩论日期的话,将之视为原告撤销诉讼。
此外,即使原告不出庭,但被告对原告请求的内容做以陈述的话,法院可以将之视为双方都做以陈述,正常审理。
被告不出庭
原告和被告都不在辩论日期出庭的话,法院指定辩论日期,再次召唤双方到庭作陈述。到指定之日,有原告出庭作证而被告没有提交其他相关“准备书面”材料(如,答辩书)的话,法院会肯定原告的一切主张。如果,被告提交答辩书等相关“准备书面”材料的话,将其书面材料当作被告的陈述而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