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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 不服程序

上诉(抗诉和上告)

上诉可分为抗诉和上告。抗诉,指对第一审判决不服而向第二审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而上告,指对第二审判决不服而向上告审提起诉讼的程序。
上诉权人
有权为被告提起上诉的人包括被告、被告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原审的代理人、辩护人。但被告的配偶、 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原审的代理人、辩护人提起上诉内容,不得相反于被告明示的主张(如抛弃上诉)。
提起上诉方式
上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而口头表示上诉不能视为上诉。提起上诉时,应当向作出判决的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上诉法院
对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独任审判员判决的抗诉案件、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合议庭判决的抗诉案件和第二审判决的上告案件分别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抗诉庭、首尔高等法院和大法院执行。
上诉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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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抗诉或上告期间为7日,从宣判的次日起算。与民事诉讼不同,刑事诉讼不受判决移送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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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日或周六都计入提起上诉期间。但提起上诉期间的最后一日为公休日和周六,可以分别到下一日和下周一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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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在上诉期间内交到法院才发生效力。但在监狱或拘留所服刑的被告,应当在上诉期间内将上诉状提交到监狱长或拘留所长的,即使其上诉状过上诉期限后交到法院,也视为在提起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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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过上诉期限后交到法院,导致上诉权丧失,而原审决定驳回上诉。
上诉理由书提交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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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期间
提起抗诉或上告时,只要提出抗诉状或上告状即可。但按照抗诉或上告,原审法院将其诉讼记录已送到上诉法院,而上诉法院接收其记录后,向上诉人移送诉讼记录接收通知。上诉人应当在接收通知之日起20日以内向上告法院提交抗诉理由书或上告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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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决定
在上诉理由书提交期间内,未提出理由书,原则上对抗诉或上告不做任何判断而决定驳回抗诉或上告。因此只要在抗诉状或上告状上提前记载抗诉理由或上告理由,就可避免驳回。但在监狱或拘留所服刑的被告, 在上诉理由提交期间内将上诉理由书提交到监狱长、拘留所长或其职务代理人的,即使其上诉理由书过提起上诉期间后交到法院,也视为在上诉理由书提交期间内提交上诉理由书的。
抗诉理由和上告理由
在抗诉审,可以自由地提出抗诉理由,如没有原审判决上的犯罪事实或量刑过重,但在上告审,对不属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禁锢刑的案件,不可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不利益变更的禁止
对检察官不提起上诉而只有被告提起上诉的,上诉审法院不得向被告宣判比原审判决更为过重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