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 公诉审理程序
检察官对被告提起诉讼后,法院按下列顺序执行公诉案件审理。
- 01. 公诉案件审理准备程序
- 02. 意见书提交制度
- 03. 证据查阅及复制制度
- 04. T被告的沉默权
- 05. 身份认定讯问
- 06. 检察官的开庭陈述
- 07. 被告的开庭陈述
- 08. 审判长的争议焦点整理
- 09. 证据调查
- 10. 被告讯问
- 11. 求刑和辩论
- 12. 辩论终结及判决宣布
求刑和辩论
被告讯问和证据调查核实后,检察官对案件情况和法律适用发表意见,即进行求刑。法院并不是按照检察官的意见作出判决,而只是参考而已。审判长听取检察官意见后,被告人和辩护人有最后陈述的机会。